2015年3月25日,为引导和鼓励全省高等学校毕业生面向苏北地区基层单位就业,财政与税务学院召开苏北就业学费补偿政策解读会,针对2011级未就业学生以及2012级班委讲解苏北就业优惠政策,鼓励大学生“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苏北去”。
会上,围绕“苏北地区”指哪些地区,“基层单位”指哪些单位等大学生关心的问题,马静老师详细解读了苏北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的相关政策。
正在积极备考徐州市基层公务员的财政1102班班长赵洋作为学生代表发言。他表示,自己是徐州人,对家乡有种难舍的感情,希望未来有机会到家乡工作,到基层发挥所学所用。
马静老师总结说到,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是我国的重大国情。相较苏南地区,苏北地区目前还处于后进位置,但发展潜力巨大。当代大学生应当肩负起社会责任感,让宝贵的青春体现出最大限度的人生价值。特别是苏北籍学生,熟悉地域特色,有血缘、乡缘优势,更应当根据实际情况,把赴苏北就业,建设家乡做为就业创业的重要选择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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