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7日中午,我院与应用数学学院于仙林校区行政楼二楼报告厅召开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第24期)“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开班典礼暨专题讲座。原校工会主席冯玉川教授、应用数学学院党委书记殷建新、我院党委书记陈苏、我院党委副书记王翔出席典礼,全体党校学员参加了开班典礼。开班典礼由陈苏书记主持。 应用数学学院党委书记殷建新进行了开班动员讲话。他首先强调培训班的重要意义。其次,他强调党校学员要
财税学院“党的发展对象”培训班(第二十四期)学员名单 序号 姓名 专业 备注 1 史刘祎 税收学2201 2 李汶烨 税收学2202 3 胡晨悦 税收学2202 4 张静然 税收学2203 5 季雨 税收学2202 6 严佩雯 税收学2202 7 施舒予 税收学2203 8 刘美辰 税收学2201 9 徐欣雨 税收学2201 10 谢一欣 财政学2201 11 马煜 税收学2201 12 刘妙文
2025年3月28日,我院特别邀请南京邮电大学岳中刚、南京大学张二震、南京林业大学杨红强、华东师范大学董直庆四位教授对2025年度国社科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加线上辅导。辅导会由财税学院院长杨继军教授主持。 专家们针对多位教师撰写的活页材料,从学术积累与选题凝练、学术价值与应用价值、研究策略与路径规划、问题针对性与创新亮点、论证逻辑与预期成果等多个维度,进行了细致入微的评审与专业建议。经过此番与专家
2025年3月31日,我院特别邀请宁波大学的钟昌标教授、华南师范大学的董志强教授和武汉大学的卢盛峰教授,对我院多位老师的2025年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申报书进行逐一评审指导。三位教授从项目选题论证、学术史梳理、研究内容、逻辑框架、研究方法和项目创新之处等多个方面给予了深入的辅导。会议由财税学院副院长田志刚副教授主持。 在评审过程中,老师们积极提出自己的问题,三位专家给予详细指导并提出了很多修改完善
为深化校地合作,探索财税人才培养与实务研究协同机制,4月1日下午,校党委常委、副校长黄步龙带队赴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调研交流并举行实习实训基地签约揭牌仪式。我院党委书记陈苏、公共管理学院党委书记高晓东、我院党委副书记王翔等陪同走访调研并参加座谈会。 国家税务总局滁州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汪海洋对黄步龙副校长一行表示热烈欢迎,并带队参观了南谯区税务局文化展厅和颇具特色的“六廉”长廊。 在滁州市
3月28日下午,我院部分学生于走进德勤会计师事务所,以“参访+讲座+实战”的三维体验,感知审计行业核心主业。 德勤数字化转型部门的资深人员向同学们介绍了有关德勤的审计、鉴证、税务、咨询等方面的业务,结合真实案例讲解了审计流程、风险控制及数字化转型对行业的影响。在这些数据与案例之中存在着一个个来源于不同行业的项目,这些项目向同学们展示了具备快速学习能力是一项重要品质。作为全球审计业务的专业
财税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及各支部深入学习寒假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精神 2月23日起,财政与税务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各党支部按照学校党委统一部署,分别开展对2022年寒假党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精神和党委三届七次全会暨2022年工作部署会议精神的学习。 2月24日上午,学院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在德经楼408会议室进行集中学习研讨。学院党委书记陈苏对校党委张利民书记讲话带头进行研讨传达,她表示
2022年4月28日,我院在德经楼408会议室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学院全体班子成员出席会议,本次学习由陈苏同志领学,朱军、李慕原、田志刚、方国昌同志作交流发言。 陈苏同志带领班子成员学习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党的十九大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党确立习近平同志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确立习近平
11 月8日下午,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改革发展办公室与我院在德经楼408会议室开展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研讨活动,马克思主义学院党委书记耿步健教授应邀作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解读。改革发展办公室主任张金龙、我院院长李林木、副书记陈苏、副院长管永昊及相关部门全体党员同志聆听了报告,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研讨。 耿步健教授详细解读了十九大报告的结构框架,新党章的内容、习近平新时代
程瑶,教授。经济学硕士、管理学硕士,南京大学经济学博士,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院博士后出站。南京财经大学教学名师。江苏省税务学会常务理事、江苏省国际税收研究会理事、江苏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常务理事。江苏省职业经理人专家库专家。高企大讲堂专家、江苏省税务系统“名师名课”资源库专家。CSSCI期刊匿名审稿人。 研究领域: 税收经济分析,财税政策,产业财税政策。主持省部级课题若干项。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国
根据教务处下发的《关于公布2025年南京财经大学普通本科生转专业计划、考核方案的通知》要求,我院于2025年4月14日-18日组织了2024级本科生进行转专业申请填报工作。截止到2025年4月19日,我院共收到9名2024级本科生递交了转专业申请。现予以公示,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日期:2025年4月22日—2025年4月24日。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联系财税学院教务办公室张老师,联系电话
财政与税务学院2024级本科大类招生 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南京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南财大教字〔2021〕88号)、《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指导意见》(南财教字〔2023〕14号)、《关于启动2024级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南财教字[2025]27号)要求,现就财政与税务学院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做如下
财政与税务学院2024级本科大类招生 专业分流实施细则(试行) 根据南京财经大学2024年招生章程、《南京财经大学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办法(南财大教字〔2021〕88号)、《南京财经大学本科学生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实施细则指导意见》(南财教字〔2023〕14号)、《关于启动2024级本科生大类专业分流工作的通知》(南财教字[2025]27号)要求,现就财政与税务学院本科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做如下
南京财经大学江苏省兴化中学开展双高共建 座谈会 南京财经大学江苏省兴化中学开展双高共建座谈会 叶林祥副校长向江苏省兴化中学赠送喜报 “南京财经大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汽车产业联盟”深化合作推进会 “南京财经大学-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汽车产业联盟党建联盟”揭牌 程瑶教授主讲《以数治税环境下企业税收合规与风险管控》专题报告 参观《车轮上的财税史》主题图片展 为深化
根据《关于开展2025年引进人才三年聘期考核(第一批)的通知》(南财人字﹝2025﹞8号)和《南京财经大学人才聘期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南财大校字〔2020〕15号)等文件精神,学院引进人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对以下同志中期、期满成果报告进行审核,结果如下: 李振同志中期考核等次:优秀 王临风同志中期考核等次:合格 方雨霁同志中期考核等次:合格 姜晓妮同志中期考核等次:合格 颜迪同志中期考核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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